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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10月26日 14:37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团十八大、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按照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团省委、省教育厅《黑龙江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团十八大和省十四次团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团的工作和建设,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扩大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提升团的工作实效性,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研究、谋划和推进青年发展事业,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学生脉搏,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有更多获得感,让青年学生真正成为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既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及时跟进政策解读、过程保障、指导监督和成效评估,又鼓励基层团组织结合实际,发挥首创精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立足实际彰显特色。在贯彻上级改革部署的基础上,依托我校实际,脚踏实地,固本开新,探索符合新时代特点、新青年成长规律、具有我校特色的共青团工作新模式、新思路、新载体。

(三)主要目标

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共青团,进一步融入学校“大思政”工作格局,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才培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作用,力争把学校共青团建设成品牌项目成效突出、特色工作优势明显的、在全省高校团组织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建设“双一流”大学、祖国中医药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改革完善工作机构设置。校团委着重强化“组织育人、实践育人、双创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五大育人体系建设,根据不同时期工作任务,成立西部计划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项目办、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

2.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促进“挑战杯”、“三下乡”、西部计划、智慧团建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实现各级团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注重运用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加强工作制度和规范建设,贯彻落实《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促进工作有制可循、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对学校各级团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3.加快推进学生会组织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团学组织对大学生的组织吸纳、组织规范和组织提升等作用。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培养使用、淘汰退出、激励问责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学生会骨干候选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与职能,精简优化组织机构,加强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会章程》全面推进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校团委成立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明确1名教师负责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学生社团排查工作。修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工作手册》,发布《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要求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学生社团骨干候选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以内。加强学生社团的政治引领,具备条件的学生社团,原则上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

5.召开学代会、团代会。积极发挥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功能,畅通沟通交流渠道,重视学生意见建议。增强团代会代表性,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充分听取团员代表意见,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度,建立校级和院级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的制度。优先推荐班级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引导学生组织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投身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中。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以智慧团建为依托,“活力团支部”评选为激励,“三会两制一课”为组织要求,实施团支部细胞工程。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工团组织建设,强化对青年教工的思想引领和服务。不断推进学生社团建团,探索公寓建团、实验室建团等团建创新机制。完善支委会和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倡导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制度。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学生团员年度个人志愿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一般不参与团内评优。以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团的“政治类”荣誉为重点,以团员教育评议为基础,完善团内荣誉激励体系。主动融入地方区域化团建工作,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志愿者为优秀榜样,引导广大青年到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地方绽放青春。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大力开展青年自信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强化网上思想引领,突出强化“青年大学习”覆盖面、实效性,持续开展纪念五四运动等主题文艺汇演,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和文化育人作用。进一步深化大学生骨干“青马工程”培养体系,科学设计党性教育、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岗位锻炼等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大学生骨干培训班,进行团干部素质拓展训练,强化教育培训与实践养成。“青马工程”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应占60%以上,适当吸收学生会、学生社团骨干和表现优秀的党员或团员。培养一批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的先进青年。

8.推进落实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和社会机构合作,科学规划设计和运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系统设计,客观记录,科学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促进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发挥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一课堂的重要补充和支撑作用,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9.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加大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以“千校万岗”行动为载体,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通过校学生会等组织窗口,倾听关注青年合理诉求,维护保障青年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的作用,及时了解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帮助他们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融入社会。以学生会“生活权益部”为依托,增加和社会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的联系,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为学生提供相关法律、心理服务和权益个案帮扶。

10.推动网络新媒体工作提质增效。加强网络新媒体工作力量。建设多层级、多领域、多互动的团属新媒体体系,不断提升团属网站、官方微信平台等的活跃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网络阵地作用,精心设计开展各类网络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网络文明志愿行动,占领网络舆论阵地,构建清朗网络空间。聚焦重点群体、重要事件、重大节点,提高防控意识与能力,加强综合研判和风险预警, 防范化解青年工作领域重大风险。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用培养制度

11.改革团干部配备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我校共青团干部队伍。校级、院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从青年教职工骨干中选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从全日制在读优秀研究生或本科生中选拔学生兼职副书记。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

12.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制度。创办团校,建立完善校院两级团校培训体系,建设以理想信念、党性作风、团的业务能力等为重点的核心课程和线上资源共享平台。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要求,教育引导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团干部要深入学生团支部,带头讲团课,带头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围绕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课题,以及青年学生的新特点新需求,积极组织参与工作理论课题研究。在团干部选培上,突出政治引领与政治标准,搭建培训平台,强化实践训练,力争打造一支朝气蓬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进一步推动团的各项事业长足发展。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3.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黑龙江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黑青联字〔2017〕7号)中指出:学校党建会议要明确列入共青团专题内容,将团的建设纳入学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校院两级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校党委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校行政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校团委书记为中共党员的,作为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完善学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组织确定学院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免等事项,应事先向校团委征求意见。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我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4.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校团委的领导职数、专职干部编制数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15号)执行。校团委书记按学校处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团委各部部长、基层单位团委书记为专职干部的,按学校科级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学校财政对于共青团工作予以充分的财政保障,按照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团委工作经费,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学校党委制定下发,由校团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协同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相关部门和各级团组织的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校团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各级团组织坚持抓改革与推进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在改革中着眼长远,尊重规律,循序渐进,把握节奏,分清缓重,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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