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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会改革情况的自评公示


2021年10月29日 19:00  点击:[]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1.10.29)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37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5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0.12.16

拟定2021.11.28召开学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7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7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7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7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7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7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7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7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7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7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药学院学生

第一临床医学院学生会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生会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

人文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医学信息学院学生会

研究

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会章程》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赵国栋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级

12/119

2

崔兴瑞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18级

1/49

3

张宏婕

中共预备党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级

6/375

4

宋佳琦

中共预备党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级

62/375

5

房立竹

中共预备党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8级

15/252

6

韦美嘉

中共预备党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级

11/412

7

甘思雨

中共预备党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级

44/235

8

栾舒暄

中共预备党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级

35/235

9

黄健畅

中共预备党员

药学院

2019级

3/72

10

李毅翔

中共预备党员

药学院

2019级

2/72

11

黄森荣

中共预备党员

药学院

2019级

3/151

12

刘烊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19级

2/51

13

董鑫雨

共青团员

国际教育学院

2019级

3/51

14

周凡丁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9级

43/225

15

刘洋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级

48/412

16

闫鹏展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级

36/412

17

张海鑫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级

71/412

18

罗艺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9级

62/235

19

顾文龙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19级

44/151

20

陈信梦菁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0级

2/45

21

莫秦秦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0级

4/151

22

瓮新贺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0级

3/40

23

姜根

共青团员

药学院

2020级

19/154

24

王歆然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级

27/120

25

苏梓航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级

22/120

26

王雲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级

4/50

27

郭金洋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级

4/268

28

赵宇萱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级

21/133

29

李莹

共青团员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0级

25/133

30

郭越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3/79

31

田欣悦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70/271

32

裴悦颖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25/166

33

王鹤霏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5/166

34

尹潇涵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7/166

35

冉易霖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4/271

36

柴瑛徽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11/55

37

朱镕宇

共青团员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级

6/79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选举办法》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

选举办法

一、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由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负责选举的组织工作。

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届学生委员会由 19人组成、主席团由5人组成,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委员候选人共 24名、主席团候选人6名。

三、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在各学院学生会广泛征求各班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查认定产生;主席团候选人是在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基础上,经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审查认定产生。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四、凡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享有选举权。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正式代表人数必须超过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时,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时,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代表对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划票时,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做任何标记;不能另选他人。

七、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

八、选票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晰。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废票。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 4 名,计票人4名。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由学校2019-2020年度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表决产生,被提名的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选举工作由总监票人主持,监票小组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会场内设置投票箱,投票前由监票小组当场验箱加封。投票顺序为:监票小组—大会主席团—各代表团代表。

十一、投票后由监票小组开箱验票,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宣布, 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全体代表宣布当选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选举过程中,发生此办法规定以外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裁定。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6日

2.召开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礼堂

3.代表数量:182人

4.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十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3)选举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成员。

5.宣传报道链接:

http://news.hljucm.net/info/1032/4054.htm

6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刘译阳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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