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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年09月01日 11:25  点击:[]

关于印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

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团组织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9月1日团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

 

共青团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3 91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

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宗委组织实施,面向我省部分高校,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省边境地区开展为期1年的乡村教育志愿服务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青年志愿者投身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传承龙江文化、弘扬龙江精神,鼓励引导我省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边境地区建功立业、锻炼成才,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

 

第二章 招募管理机构

第二条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选拔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第三条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学院成立招募工作初审小组,按照“全面通知、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的原则开展学院初审工作

第三章 招募对象和选派条件

第四条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项目办具体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和相关文件要求面向全校招募。

第五条 招募对象符合学校下一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六条 选拔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志愿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意愿强烈,能胜任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具备较强的吃苦精神与环境适应能力、良好的表达能

力以及奉献精神,自愿参加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

()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边境地区的生活和工作(体 检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普通话标准,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支教工作。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截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公示时间前已结业科目考试成绩无挂科保研成绩在专业排名前40%(以教务处复核成绩为准)。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 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 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现(曾)担任团属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及以上职务满一年(具体包括:校学生会、校学生团委、校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校广播站、校大学生艺术团)现(曾)担任院级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或现(曾)担任院级团属学生组织主席团职务满一年,或连续年担任团支部书记、班长,需提供聘书校院两级团组织出具的任职证明。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竞赛中表现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考取教师资格证者。

 

第四章 招募选拔程序

第七条 招募选拔程序

( )发布通知

每年9月中上旬,根据团省委相关文件规定,由学校

项目管理办公室发布我校支教团名额及招募日程安排。

(二)学院初审

学生报名资格初审推荐工作由学院负责,报名参加选拔的同学需填写《兴边富民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并报至各学院团委。各学院成立初审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初审小组对学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单位应对推荐学生素质严格把关并对其参加实习、完成学业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三)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

由学院团委将候选人材料交与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办统一审核。应募志愿者报名材料包括支教团报登记1份、汇总表1份、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3个中小学课程试讲教案1份内容不同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份

(四)考核工作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笔试和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试讲要求考生准备3节课(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手写板书),考生按照评委现场抽取的课程编号进行其中一个课程试讲(笔试占总评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30%,试讲占面试成绩70%)。由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拟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人选,报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在学校办公自动化以及团委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拟定成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且心理测试(和笔试同步进行)、体检合格后,正式成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志愿者派出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毕业年级实习在学校团委进行(有临床实习任务的专业除外),实习结束由校团委做出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推免生继续保留研究生推免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参见当年黑龙江省项目办有关通知。

 

凡参加当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人员,在确认录取后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入选资格。

十一 服务期间,志愿者须严格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努力为边境地区的学校发展做贡献。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和学校的形象。遵守团队纪律,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各项活动。

十二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十三 在被确定为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拟定人选后,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者;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属实者;

3.未取得本科学情形。

十四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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