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创项目的实施管理,不断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夯实巩固训练成果,提升项目实施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申请结题的项目至少报名参加过一次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创项目成员须为参赛队伍主力队员)。申请结题项目团队学生须取得相关研究成果。
一、具体要求:
(一)校级大创项目结题标准
1.创新训练项目
需以项目为依托,在满足结题基本要求的同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发表论文校级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任意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核心期刊,可指
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2)申请专利专利要求: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作为第一申报者、项目成员作为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2.创业训练项目
需以项目为依托,在满足结题基本要求的同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
校级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任意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2)申请专利专利要求: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作为第一申报者、项目成员作为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 (含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3.创业实践项目
需以项目为依托,在满足结题基本要求的同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发表论文校级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任意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2)申请专利专利要求: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作为第一申报者、项目成员作为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 (含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二)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结题标准
1.创新训练项目
需以项目为依托,在满足结题基本要求的同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发表论文省级一般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 (含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 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省级重点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 (含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2)申请专利专利要求: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作为第一申报者、项目成员作为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 (含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2.创业训练项目
需以项目为依托,在满足结题基本要求的同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发表论文省级一般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 (含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省级重点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2)申请专利专利要求: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作为第一申报者、项目成员作为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 (含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3.创业实践项目
需以项目为依托,在满足结题基本要求的同时,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
(1)发表论文省级一般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省级重点项目:项目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若论文发表刊物为 核心期刊,可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员作为通讯作者)
(2)申请专利专利要求:项目成员作为第一申报者,或项目指导教师作为第一申报者、项目成员作为申报者,申请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或授权阶段。 (3)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创业类竞赛奖励。(大创项目成员须为参赛队伍主力队员) (4)项目成员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公司(须为立项期间新注册公司)。
(5)项目进入运营或试运营阶段,并取得一定经济效 益或社会效益。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旧版本《黑龙江中 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试行)》(校团发﹝2020﹞3 号)作废,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